指投保人在貨物發運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額,向保險人(保險公司)投保海洋運輸險。投保人按投保金額、投保險別及保險費率,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并取得保險單證(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負責對保險貨物在海洋運輸過程中遭受投保險別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投保金額及損失程度賠償保險單證的持有人。貨物在海洋運輸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和損失很多,但可從保險得到的保障的范圍只限于保險合同約定的風險和損失。
可保障的風險主要有海上風險(海上發生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及外來風險(由于外在原因所致的損害)?裳a償的海上損失指被保險貨物在海洋運輸途中,因遭遇海上風險所引起的損壞與滅失,根據慣例,海上損失也包括與海運連接的陸上運輸和內河運輸過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的損壞或滅失。
海損(MarineI Losses)
海上損失分為全部損失(Total Loss)及部分損失(Parial Loss)。全損又可分為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部分損失又可分為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1)實際全損:指貨物完全滅失或變質而失去原有用途,即貨物的全部損失已經發生或不可避免。
(2)推定全損:指貨物受損后,進行施救、整理和恢復原狀所需的費用,或者再加上續運至目的地的費用總和,估計要超過貨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狀態的價值。
(3)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載貨艙舶在海運途中遇到危難,船方為了維護船舶和所有貨物的共同安全使得航程得以繼續完成,有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特殊犧牲或支出的特殊費用。共同海損的成立,必須具備:必須確有危及船、貨共同安全的危險存在,而不能主觀臆測;船方的措施必須是有意的、合理的;所作出的犧牲或支出的費用必須是非正常性的;構成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支出還必須是有效的。
(4)單獨海損:指貨物受損后,未達全損程度,而且是單獨一方的利益受損并只能由該利益所有者單獨負擔的一部分損失。